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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建南安市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同意,2008年南安市将通过考试考核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小学教师60名,初中教师150名,高中教师80名,职业学校教师37名,研究生学历及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生10名。

具体学科、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2008年南安市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范围

1、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岗位面向南安籍生源招聘;

2、高中教师岗位除一级达标学校已面试考核报批的签约对象外,面向南安籍生源招聘;

3、职业中专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应往届未就业的*任务招生的本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高中(含完中校)、职校教师(烹饪专业为大专学历)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初中、小学教师招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除硕士研究生、小学英语学科、职业中专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及中学图书馆管理员外,必须是师范专业毕业生。

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对于报名竞聘职业中专学校专业课教师、图书管理员、小学英语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者,可先报名竞聘,但应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同级教师资格,否则给予解聘;

5、硕士研究生现毕业专业或本科阶段专业应与中学学科相符;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四、招聘办法

1、签约:

(1)符合招聘条件的*任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有中学任教经验及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人员优先;

(2)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

(3)福建师范大学综合积分前20%优秀毕业生;

(4)具备初中教师资格的南安籍生源的音乐、美术专业综合积分前20%优秀毕业生;

(5)示范高中校根据学科需要面试考核并报批的专业突出的应届毕业生。

上述对象报名数若超过学科招聘数,则该学科采取考试选拔招聘。

2、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教学设计)、说课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教学设计)60%、说课占30%、面试成绩占10%(面试范围包括对报考职位的认识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和反思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仪容仪表、英语口语,体育、音乐、美术、数控、模具、烹饪、会计、机械制造、计算机等学科专业技能等)。各单项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线。

笔试后按1:3(英语学科及初中数学为1:1.5)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说课及面试人数;进入说课及面试人数少于1:3(英语学科及初中数学为1:1.5)控制比例的,全部参加说课及面试;如遇职位只有一人进入说课及面试的,则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合格线上按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按省定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从进入该职位面试且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聘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1)有三年及以上在南安学校任教经验、(2)综合积分前20%优秀毕业生、(3)优秀学生干部、(4)烈士子女、(5)独生子女、(6)计生“二女”户等六项条件依次优先聘用;若再相同者,再按说课、面试、教学设计成绩高低依次优先聘用。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根据省人民*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任务招收的毕业生被录取后,按常规办理就业手续,并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首聘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办理续聘。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1)符合签约对象:2008年4月21日至5月5日(休息日除外,下同);

(2)符合考试对象:2008年5月12日至5月30日

(3)职业学校招聘对象:2008年4月21日至5月30日

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8楼801室)。

3、报名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非南安籍的应附有生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待就业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

(2)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待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非南安籍的应附有生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待就业证明),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县级计生、综治证明。

(3)优先聘用的有关证明。

(4)报名表。报名人员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并用钢笔如实认真填写。报名结束后,由南安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说课、面试、体检合格,择优确定拟聘对象后,在南安教育信息网(*edu.nanan*)及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工作在南安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6382160。

附件: 1、《2008年南安市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2、《南安市公开选拔职业学校教师招考专业说明》。 3、《2008年南安市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泉州南安市事业单位考试,只考行测吗

具体的看泉州人事网

南安事业单位只考行测泉州的有考申论

跟公务员题型是一样的不过难度应该会较简单我考过厦门的事业单位确实很简单!

福建:2009年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泉州*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122名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2009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招考。特殊专业或紧缺急需专业面向全国招考,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面向全省招考,大专学历一般面向泉州地区招考,护理(护士)专业一般面向南安招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

7、南安市民政局康复院,南安市教育局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特教学校,南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服务站及相关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医学类职位应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90号)等文件规定的学历要求;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个别职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计划表》公布的资格条件为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25日-26日8:30-17:00。

二报名地点:南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安市湖中路20号市检察院大楼三层)。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原件报考,但应于2009年7月31日前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其资格。

2、非普通院校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⑴2001年以前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应提供盖有省或市教育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

⑵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下载的电子注册学历资料1份(不含其他网站),并注明网址及未使用的查询码,以便核查;网上未查询到的,考生需提供盖有省或市教育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

3、*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并报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其报考的材料。

4、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四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为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设置,试行专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采用《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如果超过本指导目录以外的,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所需专业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4、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5、属地震灾区生源、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报考人员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6、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南安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6月10日8:30-17:00到南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五、考试

招聘职位设置A、B、C三种类型,分别为:A类职位只进行笔试,试卷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B类职位只进行笔试,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足额聘用;C类职位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不设置考试成绩合格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足额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

⑴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职位、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临床医学类职位,南安市民政局康复院精神科医师职位,南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其相关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

⑵南安市民政局康复院精神科护士职位,南安市教育局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特教学校相关职位考《护理专业知识》;

⑶其他职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时间、地点:以南安市人事局核发的准考通知为准。

4、对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或《*南安*办公室、南安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通知》(南委办[2008]70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为其办理笔试加分事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前向南安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提供相关有效材料进行认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须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南安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位需进行汽车驾驶技能测试;南安市文化体育局文化馆职位需进行舞台艺术表演专业技能测试;南安市文化体育局体育学校网球教练、篮球教练职位需分别进行网球、篮球教学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确定:专业技能*作测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实地*作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职位所需相关专业技能的熟练程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它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试评委由组织人事部门从相关专业技能专家中选拔担任,考官人数为5人。

4、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通知书。通知书由南安市人事局统一印发,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将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nananrc*/)发布。

(三)面试

共青团南安*青少年宫职位,南安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位,南安市文化体育局文化馆职位和体育学校网球教练、篮球教练职位,南安市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职位需进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未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同一职位如有可免笔试的考生,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作为依据。

2、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评分实行每位考官*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它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面试评委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选派的考官组成,考官人数为7人。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发,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将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发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

只进行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直接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同一职位如有可以免于笔试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作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1/3的比例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同一职位如有可以免于笔试的考生直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与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员应按南安市人事局通知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将职位要求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综合情况及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政务公开栏、南安市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八、择优聘用

报考合并职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服务单位相应职位;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先进行抽签,按抽签结果排列的顺序依次选择本系统服务单位的相应职位。其他考生按照实际报考职位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子女;

2、退伍军人;

3、独生子女;

4、计生“二女”户;

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

6、高等院校优秀学生干部。

如果同一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均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按照上述所列6种优先聘用条件,依次优先聘用;如果均符合相同优先聘用条件或者均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按考生在高等院校总平均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选择职位。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已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考生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相关手续办结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工资报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严格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开招聘的程序办理,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2、招聘工作在南安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组织部、南安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0595-86373512、86384851。

监督电话:0595-86399538、86382160。

附:1、南安市2009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需求计划表

2、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3、南安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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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南安市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医护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5年上半年南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南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4月30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特别说明: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⑵南安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不得报考;⑶已与卫生部门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毕业生和已签约的泉州市2012年相对边远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定向生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2.报考者的学历是指*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须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chsi**/)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cdgdc.edu*/)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fjedu.gov*/)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

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法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须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3.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5年4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5年4月3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地或生源地(籍贯地)的限制。

5.招聘岗位的级别,是指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本次招聘人员转正时可直接聘任的级别(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条件,不具备条件的按其实际取得的资格聘用)。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5年5月4日8:00至5月8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qzks*)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5年5月8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5年5月4日8:00至5月9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卫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报名费退还其缴费的银行卡账号。进入考核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卫生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5年5月27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考生所填写的*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1.笔试科目:

护理(助产)岗位(NA01—NA07岗位):《护理专业知识》。

其他医学类岗位(NA08—NA58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2015年5月30日14:30-16: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南安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3)符合《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聘*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14]111号)规定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3年大学生村官。

(4)符合*泉州*办公室、泉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考试设A类职位和B类职位,具体职位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A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B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列入体检、考核。

五、体检、考核、岗位选择、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2)退伍军人;(3)独生子女;(4)计生“二女”户;(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6)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7)若综合成绩相同,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人事卫生部门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具体加试内容形式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的组织。由人事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根据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岗位选择

体检结果公布后,同一岗位代码中如包含多个不同单位的,由该岗位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前述的体检人选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人事卫生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在报考岗位服务满5年。

(二)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经人事卫生部门同意,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岗位,若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88016、86399538。

(四)本次公开招聘除报名阶段在泉州人事网(**qzrs.gov*/)、泉州人事考试网(**qzks*/)发布报名信息外,其他相关信息均将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nananrc*/)、南安卫生网(**nawsj.gov*/)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本次报名相关事项可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的“交流园地”栏目进行留言咨询,也可登陆南安人事人才网的“业务问答”栏目进行留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将及时对考生的咨询进行回复。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95-22115511;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南安市公务员局、南安市卫生局,*:86382421(南安市卫生局)、0595-86373512(市公务员局)。

(五)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公务员局、南安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015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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