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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租房(巴彦淖尔58同城租房)

2021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事业单位招聘41名教师公告

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巴彦淖尔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推动巴彦淖尔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拟引进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本次人才引进坚持信息公开、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引进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活动共提供岗位95个,拟引进人才147人,引进需求详见《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我市急需紧缺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巴彦淖尔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号工勤*人员除外)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与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除符合我市引才需求目录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籍,遵守*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5日(含)以后出生)。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内容为准。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2023年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于2023年6月10日8:00至2023年6月21日18:00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本次人才引进活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资格初审由引才单位在网上进行,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初选测评。

对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以上报名时限限制,可在年内随时与用人单位对接。

(二)综合测评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现场初选前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2.现场初选。根据引才单位岗位设置和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初选时间地点,由引才单位通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3.综合测评。在初选基础上,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进行测评。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要求规定时间内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单位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档案审核工作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

(四)公示与手续办理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选、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对拟引进人员在各主管部门*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四、优惠政策

(一)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的,列事业*管理,享受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二)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对引进取得博士学位、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一流大学重点学科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等第七类人才的,签订专门‍岗位聘用协议并经“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评估通过后,聘期内‍享受税前10至30万元年薪、20万元科研经费、最高20万元住房补贴,租房的三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租房补贴。并在配偶工作安置、子女入学、本人及亲属就医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

五、注意事项

(一)受*肺炎*影响,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二)请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三)应聘人员登记报名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应聘人员最终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同时与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的,将取消引进资格。

(六)招聘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详见人才需求目录)。

*:0478-8527233

*巴彦淖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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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临河地区*补偿安置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临河区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并需要对被*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人,是指被*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核审批,方案中必须明确回迁房的选址、栋号、单元排序、楼层(要有规划部门批准的图纸)、价格、户型图、交房期限、质量描述等内容。并要做好审批后的落实监督工作,切实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第五条严管严处突击建房。*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城管等部门要安排专人管理,对出现的违章行为,出现一起严处一起。确定为*项目的区片,*人在城管部门的帮助下,要逐户摄像,锁定被*建筑的实际情况。

第六条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未规定使用期限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成新折扣的方式评估确定补偿安置价格。

第七条补偿面积和用途的确定:被*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面积以现状测量结果为准,用途以房屋产权证标明的为准。房屋产权证未标明的,以产权产籍档案载明的为准。产权产籍档案未载明的,房屋用途以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第八条房地产评估:房屋*补偿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承担,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对被*房屋的结构、面积、用途、区位、配套设施、装修、附属物、质量成新等综合因素进*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测绘、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第九条*当事人之间,应当就*补偿安置事宜订立书面*补偿协议。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的内容应当约定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金额,付款方式、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协议的内容应当约定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楼层、交房期限、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协议的形式、内容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条*人与被*人双方,或者*人与被*人、房屋承租人三方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批准*的房屋*管理部门裁决。

第十一条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强制*。

第十二条强化对*行为的检查、监督,相关管理部门、*人、*组织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对测绘、评估、**的行为要提前介入、跟踪检查、监督。对测绘、评估要逐户检查逐户监督,要做到“项不漏户、户不漏项”。纪检、监检、审计对*主导的*项目,前移监督、审计的关口,要实行跟踪监督、审计,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章*补偿安置

第十三条补偿安置可选择产权调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积极鼓励实行产权调换。

一、产权调换

(一)住宅房地产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实行应回迁建筑面积等平方米优惠价购房调换,回迁房的平均价格不高于*公布的同区域住宅商品房价格的80%,具体价格要在各*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调换面积超出应调换面积5%以内的部分按照*公布的同区域房地产市场价结算购房款。产权调换时要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被*房屋的补偿价格,并据此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二)商业房地产

1、被*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都办为商业用途的平房,按建筑面积等平方米调换,互不找差价。附属物按照评估价格另行补偿。过渡期间*人给被*人一定的过渡补偿和营业损失,具体标准在项目*方案中予以明确。

2、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或商业楼产权调换的按建筑面积同楼层等平米调换,互不找差价,附属物按照评估价格另行补偿。过渡期间*人给予被*人一定的过渡补偿和营业损失,具体标准在方案中予以明确。

3、被*房屋产权证、土地证都办为非商业用途的平房或住宅楼,迎主街道的,实际用于商业经营三年以上的,且能提供出工商、税务等有关证照的,按实际经营面积的80%调换,互不找差价,附属物按照评估价格另行补偿。过渡期间*人给予被*人一定的过渡补偿和营业损失,具体标准在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被*房屋为工业厂房、综合类用房

工业厂房产权调换按照规划要求,原则上实行土地调换互找地段差价,建筑物按照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的办法。过渡期间给予一定的停业损失补偿和租房费,具体标准在方案中予以明确。

二、货币补偿

第十四条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补偿。

第十五条商业房地产的货币补偿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补偿。

被*房屋产权证、土地证都办为非商业用途的房产,迎主街道的,实际用于商业经营三年以上的,且能提供出工商、税务等有关证照的,按照同区段合法商业房产补偿标准的80%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公益设施,*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七条对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产权或者产权不清的房屋,*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到公证机关办理补偿款提存、公证和证据保全等手续,报房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十八条被*户是城市低保户的,按被*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补偿安置费360元。

第十九条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核定。选择货币补偿的,临时安转置补助费按6个月一次性发给。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发至回迁安置协议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延期交回迁房的,从延期之日起按二倍的标准补偿。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搬迁补助费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核定,每户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

巴彦淖尔公租房申请条件好不好

巴彦淖尔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巴彦淖尔公租房申请条件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巴彦淖尔公租房申请条件2、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巴彦淖尔公租房申请条件3、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

巴彦淖尔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正在修改完善的巴彦淖尔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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