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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搜房网(搜房网南昌新房网)

南昌中环地产顾问有限*的*荣誉:

南昌市首家五星级房产经纪机构

南昌市存量房交易量第一名企业

南昌市服务业发展诚信单位

2012年1月中环地产顾问有限*荣获由南昌市工商业联合会、南昌市总商会颁发的2011年度优秀会员单位

2012年1月中环地产荣获“消费者信赖品牌”奖

2012年1月中环总经理荣获南昌地产行业最具领导力人物奖

2011年12月中环地产刘持海总经理荣获江西房产中介十年贡献人物奖

2011年12月中环地产荣获首届“南昌慈善日”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12月荣获“2011年度(南昌)最佳金纽带奖

2011年3月:江南都市报社颁发中环地产“江西房屋中介金牌服务企业”荣誉称号

2011年3月:南昌晚报颁发中环地产“2011年房产中介示范性企业”荣誉称号

2011年1月24日:南昌市地产协会颁发中环地产“2010年度南昌市最具竞争力房地产经纪机构”荣誉称号

2011年1月24日:南昌市地产协会颁发中环地产“2010年度南昌市房地产机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1月24日:南昌市地产协会颁发中环地产“2010年度南昌市存量房交易量前三强企业”荣誉称号

2011年1月21日:江西人才人事网颁发中环地产“江西省十大最受求职者欢迎的用人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1月12日:在第五届*房地产经纪人大赛中,中环地产荣获“2010房地产经纪行业最佳诚信奖”荣誉称号

2010年12月:江南都市报颁发中环地产“消费者信赖房产中介”荣誉称号

2010年12月:在第七届香港国际地产周,中环地产荣获“金紫荆花奖”

2010年3月:南昌晚报颁发中环地产“中介服务‘3-15’诚信企业”荣誉称号

江西地产网颁发中环地产“2010年网友喜爱的十大品牌中介”荣誉称号

江西省主流媒体颁发中环地产“2010年江西明星中介机构”荣誉称号

2010年元月:搜房网颁发中环地产“2009*(南昌)优秀经纪*”荣誉称号

2009年:南昌市诚信促进会颁发中环地产“2009-2010年度诚信会员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5月:搜房*颁发中环地产“2009*十大房地产经纪行业成长力企业奖”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授予南昌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常务理事单位”

2007年:南昌市房管局授予中环地产“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2007年-2011年)”

共青团南昌*授予中环地产“青年文明号”

南昌二手房搜房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子已经成为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已经成为了一件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而在南昌,二手房市场也越来越火爆。如果你正在寻找一套心仪的二手房,那么南昌二手房搜房网将会是你最好的选择。

一、南昌二手房搜房网介绍

南昌二手房搜房网是一个专门为南昌市民提供二手房信息的网站。该网站汇集了南昌各个区域的二手房信息,包括房屋户型、面积、价格、位置等详细信息,让你可以轻松找到心仪的二手房。

二、南昌二手房搜房网的使用方法

1.打开南昌二手房搜房网

首先,打开电脑或手机,打开浏览器,输入“南昌二手房搜房网”并进入该网站。

2.选择区域

在网站首页上方,有一个“区域”栏目,点击进入后可以看到南昌市各个区域的二手房信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区域。

3.筛选条件

在选择完区域后,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筛选。筛选条件包括房屋户型、面积、价格、楼层等。选择完筛选条件后,点击“搜索”按钮,即可看到符合条件的二手房信息。

4.查看房源详情

点击符合条件的二手房信息,即可进入该房源的详细页面。在该页面上,可以查看该房源的详细信息,包括房屋户型、面积、价格、位置、交通等信息。同时,还可以通过图片和视频等方式更直观地了解该房源的情况。

5.联系房源发布人

如果对某个房源感兴趣,可以直接联系该房源的发布人。在房源详细页面上,有发布人的*,包括电话、微信等。可以通过这些方式直接联系发布人,了解更多信息。

三、南昌二手房搜房网的优势

1.信息全面

南昌二手房搜房网汇集了南昌各个区域的二手房信息,让你可以轻松找到心仪的二手房。

2.信息真实

南昌二手房搜房网的信息都是由真实的房源发布人提供,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

3.*作简单

南昌二手房搜房网的*作非常简单,只需要几步就可以找到心仪的二手房。

4.服务周到

南昌二手房搜房网的客服团队非常专业,可以为你提供周到的服务,解决你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外地人将户口迁到南昌可以吗

外地人可以将户口迁到江西南昌。

关于印发《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

第七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设区市*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一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设区市*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

第七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本文链接:http://www.yangwm.com/html/87962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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