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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人才网,四川建筑考试网介绍

四川建筑人才网,四川建筑考试网介绍

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和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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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成立于1992年。内设办公室、市场稽查科、招标监管科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和四川省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

四川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入川承揽业务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1996.10)第十二条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境外企事业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须持有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的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到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手续”;

2、四川省人民*《关于严格规范*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第三项中的第十七条:“省外招标代理机构来川执业,应到省建设厅履行备案手续”;

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4〕6号)。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并依法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拟在我省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2、在我省已设置经营管理班子,且经营管理班子具备“三固定”,即固定管理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固定*;

3、在川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证》;

4、取得《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证》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三、申报材料

1、带条型码的《四川省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页面,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进入“入川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系统”下载。);

2、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3、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川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川经营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在川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证》及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在川专职人员的《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扫描件和其中注册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原件(注:扫描件和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在川固定办公地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6、省外企业的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在川人员、办公地址和固定*等发生变更,应在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7、办理续期验证登记的,除原验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外,不再提供已审查过的各类证件。续期验证登记需提供上一年度在川业绩证明和查询网址;

四、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四川省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办理流程,详见《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流程图》。

2、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及*

1、办理信息卡(网上系统*作问题咨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大楼216办公室(人民南路四段36号),电话:028-85531347;

2、受理、审核、领证及续期验证、变更(资料填报内容咨询):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锦江区永兴巷15号20楼),电话:028-86522292;

六、其它

原《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网网站:

四川省住建厅和省建设工程招标总站*:028-86522337

四川省住建厅和省建设工程招标总站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永兴巷15号20楼

四川省住建厅和省建设工程招标总站邮编:6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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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设项目招标介绍?

四川建设项目招标

根据《*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称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组成部门。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处)。

负责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指导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中央和省级财政用于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承担厅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组织厅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厅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立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法规和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和协调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间组织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志的编撰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

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组织制定建筑类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组织制定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省*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城乡规划处(规划督察办公室)。

拟订省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及开发利用工作;承担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的综合协调、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核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参与城乡规划*单位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制定和管理。

(六)住房改革和保障处。

拟订全省住房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办全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和省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拟订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省*规定范围内的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发证;组织建设并管理全省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九)建筑管理处(对外建筑劳务管理处)。

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拟订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省外入川建设类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出省出境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各类建筑工程企业、单位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实施建筑活动监督执法。负责省*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城市建设处。

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的发展;拟订城镇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市政公用、环卫专业规划*工作;负责城市、建制镇的供水、排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河道、路灯等)、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防汛排涝、城市雕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及营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村镇建设处。

指导全省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省镇乡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以及农房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和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镇的建设。

(十二)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建筑物抗震办公室)。

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审定和推广;组织省属及以上国有投资工程(房屋及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承担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

(十三)风景园林处。

负责全省风景名胜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城镇和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省级和*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地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十四)标准定额处。

监督执行*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工期定额;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制定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负责施工合同管理。

(十五)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拟订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全省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参与建设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专业设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属院校管理,指导建设人才交流和相关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形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四川建设项目招标*:028-85568209

四川建设项目招标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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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省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建立本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全省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省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

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六)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

织*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七)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公园城市建设。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承担贯彻执行省级*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省*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省*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省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省*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省*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院渊源于1956年成立的成都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更名为成都建筑工程学校。1963年迁建至四川德阳,1980年更名为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并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专。1992年被四川省委、省*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1994年再次被原*教委确定为重点中专。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批准,原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四川省建筑职工大学、四川省城市建设学校合并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原二重职工大学并入,集四校之力,学院办学实力迅速增强。

2004年,通过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级;2008年,“5.12”特大地震中受损严重,克服重重困难,夺取了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夯实了学院发展基础;2010年,通过*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验收,获得教育部、财政部等级奖励;2013年,成都青白江校区投入使用,优化了学院办学布局,学院总体办学能力得到提升。

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学院秉承“建德明志,筑能笃行”的校训,确立了“培育鲁班传人,服务城乡建设”的办学理念;开创了“多方合作、多元共建”的办学格局。学院是四川省率先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高校,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部确定的“中德合作中西部地区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建设部确定的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建筑技能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和“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单位。

学院有德阳、成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280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亿多元。

学院现有教职工1093人,全日制学生16356人,继续教育学生4928余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高等学校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3个、工程技术创新团队3个。享受**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后备人选3人,省级教学5人,教授28人,副教授188人,“双师”素质教师323人,博士31人,在读博士43人,硕士466人。学院另有兼职教师451人,均为行业企业知名专家和能工巧匠。

学院专业设置以土建大类为主,兼顾交通运输、资源开发与测绘、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文化教育等专业大类,工、管、文、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15个教学系(院)、2个教学部,开设61个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四川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四川省精品专业2个。*精品课程6门,四川省精品课程14门。*精品教材4本,*“十一五”规划教材16本。主持制订了7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7个行业资格标准,参与制订了18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14个行业资格标准。主持*高等职业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主持*了13本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并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一等奖2项、三等奖3项。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7%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达95%以上,取得了“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的人才培养效果。

面向未来,在职业教育、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生源质量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学院将继续深化“强基础、重特色、求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过硬的专业*作技能、持续的执业资格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探索有*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尽绵薄之力。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职位要求见《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计划》(附件)。

三、招聘流程

1、由人事处在各校园网发布学院招聘信息;

2、应聘者按招聘信息确认符合自己的岗位并发送电子简历到scatc_hr@163*邮箱中,邮件标题请注明:高校人才网+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人事处对电子简历进行筛选并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联系确定到校面试时间;

4、应聘者到校试讲面试。

四、*

1、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618000)

2、*:0838-2652470

3、联系人:董老师,叶老师

4、E_mail:scatc_hr@163*

附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四川建筑考试网介绍

四川建筑考试网隶属于四川人事考试网,负责四川省考试任务制定和考务工程安排、面试等项考试工作及培训工作的专业网站。中达咨询整理以下相关建筑考试网内容:

四川建筑考试网基本概况: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的事业建筑单位。

基地位于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军转大厦主楼的一层西半楼、二、三层和八层西半楼、九层东半楼。设有功能齐全的办事大厅、20个能同时容纳600人进行集中或分散培训、纸笔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为一体的多功能标准化教室、两个小型会议室和一个备有会议发言系统等先进会议系统的多功能会议室、监控严密的试卷存放室、整齐划一的阅卷登分室、机房及机房总控室,以及集考场监控巡查、试卷跟踪和卷库自动侦测、指挥调度和数据集中管理和音视频会议等功能的四川省省级人事考试指挥中心。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整个基地完善的基础设施,强大的技术实力及贴近市场的全方位、多功能服务必将使全省人事考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四川建筑考试网工作职责:

承担各类人事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考试信息的发布、考试成绩的公布查询;

管理和维护“四川人事考试网”;

组织省直考区的各类人事考试(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

四川建筑考试网地址: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军转大厦主楼

四川建筑考试网*:028-86759175

四川建筑考试网邮箱:sxrsks@sxr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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