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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房屋出租(重庆江北附近哪有房子出租)

江北房屋出租(重庆江北附近哪有房子出租)

江北在哪里办理居住证

法律主观:

去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重庆市江北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办事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嘉州路93号,电话:023-63528245、023-67528675,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休、退休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人事、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四)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

职工应要求调入单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新账户证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将其住房公积金账存余额转入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六)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需提供当地*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七)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专用票据、《房地产权证》;付清购买*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安置协议》及缴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八)职工偿还购房*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中心打印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支取凭证”、近期个人住房*还款凭据。

配偶偿还购房*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九)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等有效文件。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十)职工支付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税费交款凭据。

配偶支付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

(十二)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及次数为:

(一)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三)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本息额;

(四)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五)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六)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

重庆江北附近哪有房子出租

日常生活中,很多创业者都会以租房的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了。因为租房和买房相比,创业者的压力可以小很多。但是,租到好的房源是保障高品质生活的前提。那么,重庆江北附近哪有房子出租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1、石子山体育公园旁

租赁方式:合租-次卧-男女不限

房屋类型:一室一厅一卫精装修

朝向楼层:南中层

所在小区:金科10年城西区(在租 246套|在售 192套)

所属区域:江北石马河距离地铁6号线光电园1923米

2、珠江*C区

朝向:朝东 [可合租 ]

地址:北城路78号

房源描述

家具家电齐全,可以拎包入住,出行非常便捷,门口就有公交站,房租可以按每月支付(*不做强制分期)

3、鹏润蓝海

房源描述

a、附近有观音桥商圈,北滨路金源广场旁,商业配套齐全,出行便捷。

b、鹏润蓝海小区,品质高,环境优雅,舒适,适合住家

c、两房两厅,采光好,干净好看,家电充足,可拎包入住

4、长安皇都

地址:黄龙路60号

房源描述

户型优越,保证租客们可以得到最好的享受。此外,该房源附近的交通也是非常便利的,而且周围的配套设施也有很多,所以大家可以参考参考哦。

5、俊豪名居

地址: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

房源描述

室内设备齐全,租客们可以直接拎包入住。并且周围的环境和交通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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